各位考生:
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已由中注协下发,现将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和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提供证书编号(以QZ1908或QY1908开头)领取合格证书。
由他人代领全科合格证书的,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自2019年起,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三、领证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12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9室
注意事项: 考生领取合格证的时请佩戴口罩,遵守会计之家防疫规定和工作秩序,如遇人员较多时请避免聚集并自觉保持距离。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icpa.org.cn/tjicpa/contents.jsp?contentId=28154&pid=15&cName=tz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