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证书发放地点、时间
报名时选择武汉为合格证领取地的考生,2020年5月15日(工作时间)发放,地点为武昌区北环路42号省注册会计师考办;选择其他市州为合格证领取地的考生,其全科合格证由领取地市州考办发放,具体发证时间及方式,可咨询当地考办。
二、疫情期间省考办证书领取方式
为减少聚集和接触,报名时选择武汉为合格证领取地的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任选以下一种方式领证。
1.预约现场领取:请考生提前扫描以下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根据预约情况,分批分时段现场领取。预约中切勿点击与领证无关的链接,注意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遇有疑问及时拨打电话咨询。
微信预约时间:5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现场领取时间:5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预约成功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出示本人2019年度全科合格证编号,在预约时间内至省考办现场领取。如委托他人领取,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为确保安全,如遇疫情风险等级调高等突发情况,将暂停现场领取方式。
2. 会计师事务所统一代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考生可委托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派专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省考办领取:事务所介绍信(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办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全科合格证编号、手机号、考生签名及单位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来前务请电话预约。
3. 邮寄方式领取:疫情期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领证且急需用证的考生,请下载填写《全科合格考生信息表》和委托书,并于6月15日(工作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jyanjing@126.com,委托省考办办理邮寄。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管理办法》(财考﹝2019﹞3号)规定,全科合格证书丢失或损毁,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邮寄中如遇丢件或损毁,省考办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领证,无需预约,材料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