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已印制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查询考试成绩时已自动赋予合格证书编号的考生,请考生携带身份证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考生如需他人代领合格证书,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委托授权书(见附件1)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取时间:2月12日至2月28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领取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儿童医院东200米,北安路与建和街交汇)3楼320室
领证联系电话:0431-88591823
二、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在领证时,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在省外工作生活的考生,可以向所在的其他省份注协提出相关申请)
所需资料和网上操作:
1.身份证原件
2.全科合格证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限底色)
4.填写完整的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2)
5.网上完成“非执业会员申请”操作
网址:http://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fzyApply/default.shtml
申请非执业会员咨询电话:0431-88591826
办理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儿童医院东200米,北安路与建和街交汇)3楼310室
三、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成绩或全科合格成绩,但因考试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免试合格等原因考务系统没有自动赋予合格证书编号的考生,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如有外省(市)通过考试科目的还需携带加盖外省(市)考办公章的成绩单】,并于2月28日前到领取合格证地点办理有关登记事宜。上报全国考办审批后,下发合格证书。
四、如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月28日前到领取合格证地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待上报全国考办审批后完成变更信息,以便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附件(点击下载):
1.委托书
2.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3.非执业会员证书(式样)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指南(2019年)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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