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点(韶关地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2005年10月14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每届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为方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在校学生(韶关教学点)电子注册相片采集,经与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2019年9月21日下午新华社广东分社将派摄像工作组在韶关学院校本部设点进行拍照。现将毕业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对象
1.取得2018级正式学籍,将于2020年6月、2021年1月毕业的各二级学院、韶关地区教学点的在校生共810人。
⒉参加此次拍摄的二级学院、教学点班级名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韶关学
院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在校生(韶关地区)毕业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安排表。
二、拍摄地点、时间安排
1.拍摄地点
韶关学院校本部南二教学楼一楼(注: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学生可在韶关东站乘坐7路或14路公交车在韶关学院南门下车前往拍摄现场)
2.拍摄时间
(1)2019年9月21日下午14:00-16:00
3.拍摄对象为
韶大弘毅圆梦计划班(共100人)韶关学院核工业华南技工学校教学点(共39人)、2018级校本部英语专升本07班(共15人)、韶关学院南方技师学院教学点(共41人)、韶关学院韶关市技师学院教学点(共54人)、韶关学院韶关市武江区百科教育辅导中心教学点(共63人)、韶关学院韶关市浈江区韶大弘毅培训中心教学点(共426人)、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共39人)、韶关学院医学(共33人)、
三、参加拍摄人员费用自理
拍摄款由各教学点、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图片社(按图片社要求,每人15元,请自行交给图片社拍摄组)
四、毕业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要求
为保证毕业生电子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毕业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全部采用电子数据直接进行拍摄。具体要求如下:
⒈所有信息数据全部从学籍管理平台导出,拍照前学员应认真核对数据表中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⒉学生拍摄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信息与数据信息不符请勿进行拍摄。
3.学生进入拍摄室前,应在《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摄像学生签名表》“学生签名”栏上签名后,方可进行拍摄室进行拍摄;学生进入拍摄室后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高校毕业生采集学生名单》签名,否则无效。
4.拍摄完毕后,请学生本人于2019年11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相片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该网站提供的《操作指南》。
⒌错过在广东省图片社在韶关设点拍摄时间的在校生,可自行与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前住补拍点补拍,成教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⒈组织机构
为确保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教学点要指定专人组织好拍摄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1)的电子版于9月10前发送给学籍科彭老师。
⒉学生在信息核对的过程中,若确认信息有错误的,请暂停拍摄,并立即与成教处学籍科老师联系,待核实后按学校关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更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报上级审批。
3.为了统一规范,请拍摄同学务必着有领衬衣进行拍摄(颜色不限)。
⒋为了保证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学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⒌各二级学院、教学点负责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6.根据《关于做好每届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毕业电子注册相片的采集必须由新华社广东分社图片社拍摄,其他机构拍摄的相片不能办理毕业证书,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按要求拍摄电子相片,否则后果自负。
注:有关附件消息请点击韶关学院
附件:1.各教学点电子注册相片采集联系人名单
2.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在校生(韶关地区)毕业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安排表
3.《关于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在校生相片采集补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