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精讲: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概念:质押是债权人所享有的通过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质物而使其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质物特征的不同,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根据权利特征不同, 分为一般抵押和较高额抵押。
区别:
1)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我国法律未规定不动产质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
2)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权,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权。 这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3)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交付抵押物的占有权,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时,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4)受偿顺序不同。
在质权设立的情况下,一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不存在受偿的顺序问题。而一物可设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并存时,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
5)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
6)对标的物华息的收取权不同。
在抵押期间,不论抵押物所产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
【单选题】下列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株的物的占有
B.抵押中的债权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质押中的债务人保持对质押财产的占有权
C.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D.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
【答案】B
【解析】B项,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这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