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贷款质量分类:
按照国际通行的贷款质量分类方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2001),根据贷款质量不同,可以将风险程度不同的银行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1)正常贷款。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贷款。
(2)关注贷款。指贷款本息偿还仍然正常,但出现了一些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就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因而需要对它进行关注或监控。
(3)次级贷款。指借款人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无法偿还贷款本息,而不得不通过重新融资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归还贷款,这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
(4)可疑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质)押担保也肯定会造成部分损失。这类贷款具有次级贷款的所有特征,但程度更加严重。
(5)损失贷款。指在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者只能收回极少本息的贷款。
按照贷款自主程度分类:
(1)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银行(即受托人)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特点在于,资金由委托人提供,银行不垫款,也不承担风险,银行只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2)特定贷款。特定贷款是指根据政策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并由财政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由责成银行发放的贷款。
(3)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它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按照同样的贷款条件、共同使用一份贷款协议、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由其中一家银行共同代为管理的贷款。
特点在于金额大、期限长,有多家银行参与贷款,因而资金供给充裕,项目较易获得成功。(4)自营贷款。自营贷款是指银行通过合法筹集资金而自主发放的贷款。
特点在于,银行负责收回本息,风险全部由银行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