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2023年西藏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20日。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0月17日—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三)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