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枣庄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合格人员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邮寄领取
需邮寄领取的合格考生,请如实填写邮寄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安排邮寄(注:通过中国邮政EMS政务服务专递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咨询电话:18563291621)。
1、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完成注册登陆--搜索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考试(选择026执业药师)--年度(选择2022)--点击查询--填写邮寄地址和电话。
2、电脑端:登录地址(http://221.214.94.16:8081/yjsq/v1/index.aspx)-完成注册登陆--考试(选择026执业药师)--年度(选择2022)--点击查询--填写邮寄地址和电话。
注意事项:考生一旦选择邮寄领取方式,不得再更改为现场领取。若邮寄证书被退回的,统一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领取。
(二)现场领取
邮寄申报时间结束后,剩余证书将下发至考生所属核查点,考生可在规定现场领取时间内就近领取,不再邮寄领取。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属核查点领取。
2、他人代领。领取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属核查点领取。
二、时间安排
(一)邮寄申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16:00
(二)现场领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项
(一)选择邮寄领取的考生请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请办理邮寄,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邮寄申报时间结束后将关闭该项证书邮寄功能。
(二)2022年度枣庄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应领取地址(见附件),应领取地址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区(市)核查点。考生离所属核查点较远的可在邮寄申报时间内选择邮寄领取,按邮寄领取方式办理。
(三)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及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字[2019]12号)的规定,资格证书办理不再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四)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的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将退回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如需查看枣庄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对应领取地址,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zsbl/202307/t20230705_1690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