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药监函〔2022〕85号)的有关要求,湖南省药师协会现就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学习时间
培训对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学习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3年3月31日(专业科目与公需科目同时报名)。
二、学习内容与学时学分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三、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
(一)专业科目学习
1、新学年度,仍须首先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yaoshi.hnmpaed.com/)-点击“药师登录”-选择“培训教育”-选择“远程”-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培训机构,“确认报名”后进入协会学习平台(首次学习先点击“药师注册”完成注册)。
2、确认完成前述操作后,进入“湖南省药师协会”(https://www.hnlpa.cn/),通过协会官网首页“用户登录”进入学员中心,或用手机浏览器扫描“用户登录”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新版“湘药师协”APP,然后开始专业科目的选课、缴费、学习。学员在协会学员中心的登录账号是本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二)公需科目学习
本学年度,凡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网授培训的学员,在“湖南省药师协会”官网/“湘药师协”APP上免费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在协会学习平台点击“公需科目”进行选课、学习)。
四、药师考核与学分授予
(一)专业科目学分
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和课程评分的5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搜索“湖南省药师考核”小程序,参加专业科目考核(60周岁以上药师可免考)。考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后,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查询并打印专业科目学分卡。
(二)公需科目学分
公需科目完成学习(含随堂考核)和课程评分后,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公需科目学分卡,即可前往查询。
(三)学分证明请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自行下载保存或打印。
五、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收费标准:2022年度专业科目200元/人,公需科目免费。
支付方式:按照学习平台系统提示,在线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
六、其他相关政策
(一)补学教育
2022年10月18日起,执业药师可进行2019、2020、2021年专业科目补学。
提供2021年度公需科目补学。凡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网授培训的学员,可在协会学习平台免费学习该年度公需课程。
操作方式:登录“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点击“补学教育”,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及相应年份。
(二)学历教育
参加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执业药师,在籍期间可视为参加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和考核。
操作方式:打印在籍证明,由本人签字确认,扫描发送至邮箱(hunanyaoshi 126.com)。
(三)特殊政策
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操作方式:提交相关通知、证书及照片等电子材料至邮箱(hunanyaoshi 126.com)。
七、继续教育咨询
1.客服电话:0731-82294255、82294955
2.客服微信
(1)“湖南省药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hnlpa2009。
(2)“湖南省药师协会”官方客服微信:
hnpa2020,湘药师协客服1;
hnpa2019,湘药师协客服2;
a19198257553,湘药师协客服3;
hnpa2023,湘药师协客服4;
hnpa2009,湘药师协客服总号(戴老师)。
3.协会总机:0731-88635922
附件:
1.湖南省药师协会2022年度专业科目课程目录
2.2022年度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目录
湖南省药师协会
2022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nlpa.cn/#/associationNewsDetail?postid=341¤tNavIndex=1&news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