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人社部第25号令),为不断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北京药师协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自愿参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建议执业药师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2、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普遍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药学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4、学习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共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为30学时,专业科目为60学时。
5、学分授予:全部课程完成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获得学分证明(本学分证明不可用于执业药师注册)。
6、学习费用:
180元/人,北京药师协会会员(已经或准备缴纳2022年度60元会费的),享受会员价100元/人。
7、报名方式:学员登录北京药师协会官网(www.blpa.con.cn)进入继续教育界面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完成选课、缴费、如需开发票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申请开票。
咨询电话:65005191 13661340215
原文链接:http://www.blpa.com.cn/ImportantNotice/info.aspx?itemid=5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