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补办对象
参加2021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6-7日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州财政局B栋2楼)。
三、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rsj.xxz.gov.cn/zwgk_170/fdzdgknr/tzgg/202204/t20220428_1884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