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全区各有关单位,全体执(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为全面落实我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执(从)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有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就2022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培训原则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落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2022年度培训大纲,以科技进步为导向,注重科学性,突出针对性,强化实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重在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执业药师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切实提商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努力为新疆2500万各族群众提供科学精准的药学服务。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科目
凡2021年10月及以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经过认定的从业药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药监药(2021)39号),从业药师执业资格期限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
培训科目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大部分,共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均为必修科目。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网上远程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
(一)网上远程培训
网上远程培训由2家施教机构承担,分别是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飞天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学员可选择其中1家施教机构进行继续教育。
网上培训时间从2022年4月15日上午10:00开始。
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24时。
网上培训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24时。
(二)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由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及学分补修
2022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费每人每年165元。公需科目为免费学习,前提是必须完成2022年度专业科目报名并交费成功。可以补修2020、2021两个年度的学分。其中,2020年度只能补修专业科目学分;2021年度可补修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分。
如果需要补修2018、2019年度专业科目学分的,可以电话联系协会,个别解决。
2022年度面授培训费每人每期205元,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费用。
五、培训平台及特别提示
网上远程培训统一在新疆执业药师协会网站(网址:www.xjzyysxh.cn)进行,登录后根据提示选择施教机构,然后选课交费学习,考试合格分别授予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
1.所选课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反复学习、考试,直至通过。逾期未完成学习、考试的不赋予学分。
2.报名交费当年有效,未完成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学费不退。
3.课件设置有数分钟试看视频或相关介绍,可在试看后再行选课。
4.为了便于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每个课件都有“课程评价”,请大家认真填写。
5.有以下情况的可直接授予学分:本年度参加援外或在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驻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正在参加药学、中药学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执业药师。
援外或南疆“四地州”驻村的,可在本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点击“学分认定”,再点击“南疆四地州驻村”,选择年度后上传派出、派入单位证明。
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可在本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点击“学分认定”,再点击“学历提升”,选择年度后,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联系电话:0991-4336395 43362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
2022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zyysxh.cn/info/info.aspx?id=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