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药师协会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执业(从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2019]12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方针政策,以药学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继续教育对象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三、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内容
函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的基本知识。思想政治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涵盖中国的历史、理论和建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等;法律法规涵盖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等公共领域的法律法规等;职业道德涵盖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素养等;诚信自律涵盖信用体系建设、行为规范、自律承诺、公益服务等。
2、专业科目内容
涵盖执业药师从事药事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的最新药事管理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药特点,安排部分蒙药知识和使用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培训内容:一是新时期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职业规范;三是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四是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五是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六是与职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七是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八是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九是内蒙古地区蒙药知识及药学服务等。
四、学时学分要求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每3学时为1个学分);
1、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2、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五、培训费用
协会会员可免费参加当年度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非会员另行通知。
六、培训形式及培训时间
统一采取网授方式。
报名、学习时间2022年7月-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内蒙古药师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2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nmlpa.com/article/a9436bf3b22e394a2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