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41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9752(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66832675(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邮箱:zcksc_jyj hainan.gov.cn(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403475213@qq.com(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7de0f7c5017e03adfc2073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