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成绩公布后,对自己成绩存在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执业药师成绩复核流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4)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执业药师成绩核查范围:
(1)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2)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执业药师成绩复查须知:
1、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执业药师成绩复查注意事项:
1、若所复查的考试没有档案管理号,该栏目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或漏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在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签字,否则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