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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我协会于2021年8月19日启动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广西药师协会定于2021年9月15日起启动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9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月31日结束。
二、培训对象
参加广西药师协会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
三、注意事项
请学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取得的公需科目必修课《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上传至广西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协会将公需科目必修课与选修课学时合并,及专业科目学时一并报自治区药监局审核认定。
广西药师协会
2021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ysxh.com/show/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