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2021年度吉林省执业药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吉林省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吉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一)公需科目内容
学习内容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继续教育方式
(一)专业科目学习方式
1.培训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
2.培训对象:(1)在吉林省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从业药师资格人员,其中注册到其他省(市)人员不在范围内;
(2)在其他省(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到吉林省的执业药师;
3.网授报名须知
电脑学习登录流程:
(1)登陆网址http://ce.jllpa.cn:9080.
(2)首次登陆点击注册
(3)注册后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即可登陆
(4)登陆后请务必阅读公告中的[重要说明]。
手机学习流程:
(1)微信关注吉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
(2)选择下方继续教育,点击继续继续教育入口。
(3)首次登陆点击注册,如果没有邮箱,邮箱可以不填写。
请务必确认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填写正确再提交信息
(4)注册后直接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即可登陆。
(5)登陆后请务必阅读公告中的[重要说明]。
在线学习技术咨询电话:高老师 15044050500
协会联系人:樊老师 17790081391
逄老师 1774301 9001
三、特殊政策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备注: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均是免费学习。2021年开始,执业药师注册时需提供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学分证明。
吉林省药师协会
2021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jllpa.cn/a/products/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