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执业药师考试考生防疫要求根据《江苏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实行,详细如下:
江苏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2021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报考人员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县)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下同);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1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报考人员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当遵守。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附件:2021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2021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相一致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29/art_57268_9607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