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年山东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9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
上述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2.以下四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人员。
上述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人员务必于8月19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5.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