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 12 号)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内执业药师的实际需求,做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针对2016-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漏学人员,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特开通继续教育补学通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学习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参训人员
2016-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漏学的执业药师。
三、培训报名及学习操作步骤
(一)报名及学**台: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学习流程:
电脑PC端:进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首页(网址:htps://www.sclpa.cn)→点击进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报名入口”→补修继续教育报名入口→选择补修年份→完善报名资料
→填写发票信息→选择课程→核对报名信息→缴费→返回网站首页→学员登录→我的课程→点击学习→通过考试。
手机微信公众号:关注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四川执业药师圈”>进入公众号→点击“继续教育”→专业课→执(从) 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入口→补修继续教育报名入口→选择补修年份→完善报名资料→填写发票信息→选择课程→核对报名信息→缴费→返回个人中心→学员登录→我的课程→点击学习→通过考试。
四、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220元/年度。
(二)支付方式:根据缴费界面提示,可选择网银或微信支付。
五、考核与学分授予
在线考核合格后,在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学分证明,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有效。
六、补修培训相关说明
(一)选课。
1.补修2016-2019 年继续教育培训的执业药师,按原方式选择十门课程,取得15学分。
2.补修2020 年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科目的执业药师,选择60学时,取得20学分。
(二)补修年份选择。
提供补修年份为2016-2020年,学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对应年份,最多补修三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请注意选择报名年度,缴费后无法修改及退费。
(二)缴费成功后,系统会在10-60天内生成电子发票,学员可在网站首页进入“学员登录”界面,选择电子发票查询并打印。
(三)取得双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度只用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四)参加药学及中药学专业学历提升的执业药师,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免继续教育学分,申请通道(电脑登录https://www.sclpa.cn/xljy/XfLogin.aspx),按要求上传资料。
(五)报名继续教育补修的学员,可使用同一账号和密码进行2020年度公需科目学习登录。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clpa.cn/newinfo/xhdt_content.aspx?id=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