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 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1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执业药师自行学习,专业科目由我局组织实施。我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全省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
2021年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培训、网络教育和学历提升教育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执业药师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需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 )选择相应的学习方式。
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
(一)面授培训班
拟于2021年6月上中旬开始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面授培训班咨询电话:0551-63710076。
(二)网络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申请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方式,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专业科目课件,不少于60学时(20 学分),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端口有PC端和手机端,将于5月份开通课程,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PC端网络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进入执业药师个人管理中心进行学习和考试。请使用360、chrome浏览器极速模式播放,勿使用IE 浏览器打开播放。
手机端网络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安徽药品人才网”首页“手机学习”二维码,或直接在微信搜索“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公众号并关注,点击“继续教育”,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手机客户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学习和考试。
学员学习时须观看某一课程所有章节视频(不能快进拖动)后,才能进入该课程考试,视频课件学习期间,播放页必须保持在当前页面,否则会暂停播放,且连续播放10分钟时会进行学习确认。
执业药师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后可登陆安徽药品人才网个人管理中心自行打印学分,如需纸质学分卡,可到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办理。
网络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0551-63710079。
(三)学历提升教育
鼓励低学历非药学专业执业药师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执业药师在学历提升学习期间,成绩合格,可授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具体咨询省执业药师协会,电话:0551-63710081。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551-63710076。
原文链接:http://alpa.ahfda.com/alpa/info/page.aspx?id=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