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补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我省往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从)业药师,开设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补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修对象
往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执(从)业药师。
二、补修报名流程
(一)专业课
1.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网站(www.cnslpa.com)。进入继教系统登录或继续教育模块登录,点击补修报名,按照提示选择需补修的年份。
2.协会将根据学员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合适的学习方式和时间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方式等事项在山西省药师协会网站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可随时关注协会动态)。
(二)公需课补修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注意事项
(一)学员须按照规定完成年度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学分,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课程或报错补修年份,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2019年(含2019年)之前每年应参加45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累计15学分。
(三)2020年应参加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累计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
(四)收费标准:补修学费300元/人/年。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既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执业药师注册的常用条件,请各相关单位及执业药师按要求积极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
四、其他事项:未尽事宜可详询山西省药师协会。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8号
办公电话:0351-2578202、0351-56130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山西省药师协会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cnslpa.com/index/articleinfo?id=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