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年度执业药师合格标准均为72分。
执业药师历年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2019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018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017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015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执业药师成绩有效期分考全科和免二科两种情况,考全科的成绩有效期四年,免二科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也就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需进行执业注册申请,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才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