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执业药师考试考生防疫要求根据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实行,详细如下: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省级服务热线“12345”进行查询),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历,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历、疑似病历、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历、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