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学分申请说明
根据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继续教育的通知》(鄂药协[2020]01号),现已开放自修学分申请。请仔细阅读说明并按说明操作,自修学分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计入当年总学分,自修学分申请审核如若驳回,将在15日内无法再次提交申请。
请登陆网站首页,点击《执业药师登陆入口》,左侧菜单栏点击《学分申请》,在右侧点击“下载模板”,填写相关内容,要求单位(活动组织方)盖章!选择《申请》,选择“执业类别”(请选择与网络学习相同类别,双证请选择西药),选择“学分年度”(如:2020),选择申请类型为"自修",上传盖章文件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点击“申请”。
自修学分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如发现作假将通报、取消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并将上报相关管理机关。
请参看附表,请勿乱选类型或乱传图片。除已开放选择项以外的自修学分申请,请将盖章原件邮寄至协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4号),并请联系协会核实(办公电话027-87365344)。
原文链接:https://www.hblpa.com/#/home/detailed?id=0073b4ed5cb04ba0a689b5af620480ec&articleType=44800b7b807d4ab38d6715c5ca7999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