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河南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2019年度河南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参加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标准、经核查依规可以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证条件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时间
2020年7月5日至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具体时间见附件。
三、领证地址
省直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地址见附件。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4766&_d_id=6c70c9146976bd647a8b666972cf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