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入口:http://zyys.nmpa.gov.cn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时,必须在注册平台上传电子证件照。要求1蓝色或红色背景、2清晰、3正规证件照。上传证件照时需按平台要求修改图片尺寸,可以登录以下网址参考照片修改教程https://www.hbfda.com/info/link.aspx?id=6669注册证采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后,将不再加盖钢印。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出具受理证—审核申请材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河北执业药师网上注册步骤:
第一步1.填写个人真实、准确的基本信息(该页右侧证件照必须上传)
2.填写注册信息(注销的不填)
3.设置证书领取方式(注销的不需设置,注销表默认按个人基本信息中地址电话邮寄给本人,如不邮寄请在个人地址备注“注销表自取”)
4.暂存后,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盖章签字后上传电子照片(如果不能点击暂存,参考下方“特殊问题”)
5.在附件列表按说明上传所需材料(参照下方“报送材料”和“相关解释”)
6.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
第二步提交审批后,立即邮寄或交回原注册证,不先交回无法完成后面的注册流程。
(首次注册因为没有原注册证所以不交。再次注册和变更注册交原注册证。注销的除了交原注册证还需再交一份注销申请表,审批后返还)
(邮寄或交回地址请查看下方“联系方式”)
第三步在注册平台个人系统中,留心查看资料签收、受理、审批进度(若退回,请按退回说明,自行修正后再提交)
第四步制证
第五步发证(一对一邮寄<到付>或自取<发证环节变绿后凭执业药师身份证原件或资格证原件领取>)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特殊问题:部分执业药师填写完注册信息,不能点击“暂存”,提示需先上传申请表。而申请表是点击“暂存”后才能自动生成。解决方法是,先在上传申请表的位置上传任意一张图片,然后就可以“暂存”了,申请表随之可以自动生成,打印出来盖章签字后,将电子版重新上传替换掉之前上传的图片。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材料要求:
1.全部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注册平台“附件列表”栏目中,照片或扫描件均可。上传材料目录及要求登录后参照“附件列表”说明及样式,说明中图片大小100k的要求可适度放宽,务必保证清晰。红色星号项必需上传。
2.继教学分上传:河北本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完整可不上传学分。外省转入持有的外省学分需全部上传至“附件列表”。遗漏继教学分的请勿申报。
3.取得双证的执业药师:请将两份资格证材料一起拍摄。
4.办理过注销需申请再次注册的:因注册证已收回,需交回之前审批过的注销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证一栏上传注销申请表照片。
5.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的情况:①在注册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和刊登丢失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需注明姓名、单位、注册证号、有效期。公示三日以上。②超过注册有效期的——需提供原单位或现单位的丢失证明,需注明姓名、单位、注册证号、有效期。③外省注册证丢失的需先在原省注销,提供注销申请表。如果已经到期自动注销了,则提供原单位的丢失证明。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材料相关解释:
合法开业的证明是指:经营企业提供: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筹办药品经营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网上申报时,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一栏填写营业执照号、许可证上没有有效期的按5年填写)。
健康证明: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医疗机构开具的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河北一般使用的为“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药品类)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半年内的体检表(体检项目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检查)。
相关责任:
全程网上办理,一旦递交申请,即视为具有附件列表中注册所需材料,并同意按要求交回原注册证。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交回原注册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行政许可法进行有关处罚并注销注册。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收费标准:不收费。
河北执业药师注册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3楼B座1307室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处
联系电话:0311-67305793,67305732
网络或技术问题咨询:010-68001478
乘车路线:36路、78路、25路玉成小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