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文,具体办理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一、办理方式
1、现场领取
选择现场领取的合格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证书序号(见附件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到所属办理点(见附件合格人员名单)领取。
同一单位有两人以上(含两人)通过本次考试的,由本单位人事科或相关科室部门工作人员携带本人与合格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本单位通过人员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办理点统一办理。
2、邮寄领取
邮寄领取的合格考生,请如实填写邮寄确认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安排邮寄(注:通过中国邮政EMS进行邮寄,咨询电话:8097169)。邮寄信息确认网址: http://221.214.94.16:8081/yjsq/index.aspx
二、时间安排
1、邮寄申报时间:2020年05月29日至06月05日。
2、现场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2日至0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需要他人代领的,请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因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在每周周一到办理点申请补领。
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及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字[2019]12号)的规定,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不再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各市通过现场或快递等多种形式发放证书。选择快递的,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的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各市应将证书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和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原文链接: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zsbl/202005/t20200527_5612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