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10号)的要求,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1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执业药师自行学习,专业科目由我局组织实施。
为完成2020年全省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我局将实施以用定培、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为主的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
2020年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和学历提升教育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
执业药师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需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选择相应的学习方式。
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
(一)面授培训班
因受疫情影响,拟安排在下半年开始举办,视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授培训班仅面向在我省注册的执业药师和2019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面授培训班咨询电话: 0551-63710076,联系人:杜老师。
(二)网络继续教育
拟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申请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方式,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专业科目课件,不少于60学时(20学分),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端口有PC端和手机端,将于5月初开通课程,学习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15日。
PC端网络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进入执业药师个人管理中心进行学习和考试。
手机端网络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安徽药品人才网”首页“手机学习”二维码,或直接在微信搜索“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公众号并关注,点击“继续教育”,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手机客户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学习和考试。
执业药师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后可登陆安徽药品人才网个人管理中心自行打印学分,如需纸质学分卡,可到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办理。
网络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0551-63710079,联系人:李老师。
(三)学历提升教育
鼓励低学历非药学专业执业药师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执业药师在学历提升学习期间可申请验证学历提升期间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具体可咨询山东大学安徽学习中心,咨询电话:0551-63710081,联系人:马老师。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杜老师,0551-63710076。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ahfda.com/info.aspx?id=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