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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责编:陈湘君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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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师协会

关于2020年度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执(从)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北京药师协会负责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对象为在北京地区工作的执(从)业药师。

二、继续教育学分

1、有关政策

接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同时也是执业药师的权利。执业药师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是保持执业药师资格持续有效并通过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学分要求

按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为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课程60学时(20学分),公需课程30学时(10学分)。

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程60学时,于2020年4月7日在北京药师网(www.blpa.com.cn)开始报名。公需课程30学时,学员在北京药师协会网站登录个人学习界面后点击“公需课程学习”选项,即可跳转到执业药师公需课平台进行学习。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时间

1、继续教育形式

网授培训(电脑学习平台、手机学习平台均已开通)

(1)电脑学习平台:登录北京药师网(www.blpa.com.cn)点击“执(从)业药师”选项后,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即可学习。

(2)手机学习平台: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药师协会”,关注公众号并进入,点击“继续教育”,再点击“我的课程”,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即可学习。

2、网授学习时间

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新制作课件于7月1日后陆续开通学习),每个课件后均有考核试题,学员在网授时间段内在线答题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参加网授学习的学员,尽量不要等到网络培训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再学习,以防因上网学员过于集中,影响您顺利完成学习。

3、自修学分取得方式

为满足部分学员的自修需求,今年继续免费提供自修课程,网授培训学员须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四、报名及交费

1、网络报名及交费时间

北京药师协会定于2020年4月7日起,开启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员登录北京药师协会网站(www.blp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交费。

学员自主选择专业课继续教育课程,保证所选课程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特别提示:

(1)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参加第45、46两门课程学习。

(2)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北京药师网(www.blpa.com.cn)首页点击“执(从)业药师”选项,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缴费。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10-64179253咨询。

2、交费方式

采用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请学员自行选择。

特别提示:请您不要从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汇款。

选择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您的姓名、执(从)业药师资格证编号及手机号,并与邮局或银行确认已输入。

2.1邮局普通汇款

收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

收款单位:北京药师协会

邮政编码:100079

2.2银行汇款(协会推荐工行、建行、农行汇款、网银汇款)

开户名称:北京药师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

开户帐号:01090301600120105188606

特别提示:选择网银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执(从)业药师姓名及资格证编号并确认已输入。

2.3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培训费

学员在汇款时,汇款人栏请填写学员的名字(与执业药师个人信息的名字一致),附加信息及用途中请填写学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资格证书号码。

特别提示:

(1)若单位统一汇款,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参加培训学员名单(姓名、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汇款金额,发送至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

(2)报名缴费成功后,需要发票的学员,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协会财务联系,联系人:张老师13661340215

五、收费标准

网授专业课程:60学时(20学分),260元

网授公需课程:30学时(10学分),免费学习

六、协会对外办公时间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二、四9:00--12:00,12:30--16:30(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由于受疫情影响,协会当前暂时停止办理现场报名、缴费、打印学分证等相关事宜,具体恢复时间请您关注北京药师协会网站通知。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院(北京医药职工大学院内,从传达室南面上2层)。

邮政编码:100079

咨询电话:64179253400-660-6022

缴费电话:87667081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64179253400-660-6022

协会网址:www.blpa.com.cn

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

北京药师协会

2020年4月7日

通知原文:http://www.blpa.com.cn/info.aspx?id=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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