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签管理
一、药品标签种类
1、内标签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应包含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包装尺寸过小的,至少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2、外标签
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应包含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
二、药品标签上有效期的规定
1、有效期格式
有效期至××××年××月
有效期至××××年××月××日
有效期至××××.××.
有效期至××××/××/××
2、有效期标注
(1)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2)预防用生物制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标注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自生产日期计算。
(3)标注到日: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标注到月: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4)由于包装尺寸或技术设备等原因有效期确难标注为“有效期至某年某月”的,可以标注有效期期限,如“有效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