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全国统一,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根据国药监人(2019]12号的要求实施,具体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3.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的,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二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中专学历报考人员执行过渡期政策,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