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说明,2019年四川执业药师资格审核办法具体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该项考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统一由报名点所在地药品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查,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对其相关信息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于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10-86482871。资格审核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资格审核部门,考务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