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执业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执业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由此可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是能否以执业药师身份展开执业的关键。在实际的执业药师证书注册过程中,有很多朋友因为不太了解相关规定而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小编就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必须在考过的当年注册吗?如果当年没注册,是不是证书就作废了?这些问题做出解答。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十条: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二条: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综上可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不要求必须在考过的当年注册,但是超过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同时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只有每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才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首次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有效期满又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
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文件阅读:
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4年)》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8年)》食药监人函[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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