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及驻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排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前,会对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证件的,将扣发合格证书。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20日16∶00。
(二)报名时,如果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无需现场审核。其余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4:00;资格审查地点: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厅);联系电话:2189976。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中专学历和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提供)。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为确保人员信息真实有效,请人员按照单位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所填单位名称必须与在聊城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名称一致,审核人员将对人员社保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的,将无法审核通过。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人员可于8月1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影响报名考试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4∶05。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其他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鲁人考函〔2018〕31号文件(见附件)。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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