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31号)及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2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8月13日9:00—8月17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统一到指定审核点办理确认手续(附件1)。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报名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和持有潍坊辖区以外身份证的人员,应选择市直(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人员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提供);
5. 在潍坊缴费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请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4∶05。
二、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三、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各位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并结合《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进行准备。
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鲁人考函〔2018〕31号)(附件2)
附件:1. 潍坊市人事考试各审核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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