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辅导:药品复审

责编:陈湘君 2018-08-03
执业药师资料领取

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申请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注册会员,执业药师海量试题库随时测验!

小编推荐: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汇总

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与报名入口汇总表

201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站入口汇总

更多资讯可关注希赛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频道,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400-111-9811。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