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8〕36号说明,2018年江西执业药师资格审核办法具体如下:
资格审核办法:考前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6日—15日(工作日期间)。
资格审核地点:设区市及以下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核资料: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办人员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员报名表3份;
(2)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网络数据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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