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执业药师延续注册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目录清单
1、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印章):申请表获取途径:登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维护信息后自动产生打印,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应当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届前三十日提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执业单位属经营性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印章;
5、《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印章);
6、县级以上健康证明(近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劳务合同(若不是报考原单位,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及近两年社保缴交凭证,凡是非盈利医疗机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若为辞职人员提供相关单位文件或证明);
8、自首次注册之日次年连续三年合格的继续教育(15个学分);
9、原执业单位考核材料及离职证明一份;
10、收回原注册证原件;
11、非本人办理需申请人开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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