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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
卫生部“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医药管理局。”
药械有关
卫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药物政策;负责制订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制订有关规章和政策;
医疗机构有关
负责审批与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相关的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房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与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
在此基础上,在卫生部内设立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承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药物政策;拟订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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