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业药师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并修满15学分,以此作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常用条件。黑龙江执业药师协会拟于6月起举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2016年获取执业药师资格人员;2016年以前获取执业药师资格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计划
培训时间:
第11--1期(中药班)2017年11月2--3日,11月1日报到。
第11--2期2017年11月7--8日,11月6日报到。
第11--3期2017年11月9--10日,11月8日报到。
第11--4期(中药班)2017年11月11--12日,11月10日报到。
第11--5期2017年11月14--15日,11月13日报到。
第11--6期2017年11月16--17日,11月15日报到。
第11--7期2017年11月18--19日,11月17日报到。
报到及培训地点:哈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培训计划:见附件。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28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等),学员报到时交费。培训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说明
(一)请登录“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点击“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进行报名,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二)中药班以中医药理论为主,学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报名。
(三)继续教育实施电子学分,成绩合格可在线自行打印。学员在“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第三步网络学习、考试”-----“学分查询”-----“打印电子学分卡”处进行学分打印。
(四)今年需要注册的学员请尽快参加学习。
(五)我协会将根据需要陆续安排培训班次,请予以关注。
五、联系方式
网 址: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www.hljlpa.com
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邮编:150076
联系电话:0451—84602114、84603534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2017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计划
课程名称 | 师 资 |
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吴玉波 |
药事管理法规与合理用药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满玲 |
健康中国与医药产业 | 哈尔滨商业大学张晓丹 |
高血压指南进展及药物个体化治疗 | 黑龙江省医院王政 |
糖尿病的诊疗基础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国栋 |
缺血性脑血管病的药物治疗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赵虹 |
活血化瘀药在周围血管病的应用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郭伟光 |
常见妇科疾病的中医诊治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红梅 |
药物的相互作用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刘高峰 |
执业药师相关政策与能力提升 |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苏大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