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划分为一、二、三级。每级又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分为三级十等。
一级医院:是指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医院。如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街道卫生院等。
二级医院:是指向多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如一般市、县医院,省、直辖市的区级医院和一定规模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三级医院:是指向几个地区甚至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指导一、二级医院业务工作与相互合作。如国家、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按收治范围划分:
综合性医院:在各类医院中占较大比例,是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各类临床专科、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与设备的医院。
专科医院:为诊治各类专科疾病设置的医院,如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传染病医院等。
按特定任务划分:
指有特定任务和服务对象的医院,如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
按所有制划分:
可分为全民、集体、个体所有制医院,中外合资医院,股份制医院等。
按经营目的划分:
分为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