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平稳有序,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健康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考生应知事项和防疫要求,登陆周口市卫生健康委下载并如实填写《疫情责任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试前,考生应按照考点所在地通知要求(至少于开考前2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两码一证一书”(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责任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经测量体温仍异常,须经疾控中心进行专业评估并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嗽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9.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省辖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