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补充公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保障每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眉山考点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执行。
二、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前3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纸质、电子版报告均可,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考场。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vAS88NsUEpUs7ZNqbbK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