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考点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预备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公告》要求,现将娄底考点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预备通知如下:
一、网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2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并打印《202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预报名后考生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详见附件一)。
(三)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严格落实属地防疫措施,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保持1米间隔距离。
(二)未尽事宜,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和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以正式发布的报名通知为准。
附件:1.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一
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附件二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申请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核材料要求
1.考生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往届生如无工作单位可不盖章);
2.初审合格的学历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有效期内)。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申请人。
2.资格复核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核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报名申请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原文链接:http://wjw.hnloudi.gov.cn/ldjkh/06/202112/8410a90d1e7841beb77e1ba18c4b23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