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廊坊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廊坊市域内各相关院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考生: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卫办人函[2021]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院、高等院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21日,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打印《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称报名表)。
三、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 12 日-2021年12月21日
地点:西子印象精品酒店(廊坊市广阳道228号)
联系电话:0316-2206365
四、审核确认要求
为做好疫情期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护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廊坊考点审核确认采取如下方式:
(一)在校考生
在校考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考(学校组织考生提交资料、报名表签字等,请在校考生服从本校统一安排)。
(二)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审核确认按以下流程资料邮寄的方式进行操作:
1、考生准备资料
《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不要封皮、壳)及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电子版)。
注:(1)报名表右上角务必写明联系电话,确保审核期间能够随时沟通,不留电话者后果自负;(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电子版)(照片命名: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邮箱 lfswjwkszx@163.com ,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不予审核。
2、资料提交方式
2021年12月18日之前,将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通过邮政EMS速递至“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号”(接收人:徐大伟,电话:15075638889)。
3、《信息确认表》寄给本人签字
考试中心审核后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政EMS速递寄还本人,由本人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不得代签。(如不是本人签字和信息不认真核对造成错误后果自负)。
4、《信息确认表》本人签字后寄回指定地点
考生对《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由本人签字后再次通过邮政EMS速递至“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号”(接收人:徐大伟,电话:15075638889)。在12月21日前务必寄回。
五、缴费办法
(一)护考报名费
考生于2022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二)社会考生快递费
在微信公众号“廊坊卫生考试”中“考试服务”栏选“快递缴费办理”办理快递缴费(缴费包括邮寄信息确认表、资格审核通过后毕业证邮寄两次费用),在12月21日前完成缴费,过期不缴费者将影响审核程序进行。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自2022年4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
七、考试形式及时间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2年4月23日-24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四轮次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3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4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八、成绩查询
考后4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九、注意事项
(一)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审查意见”的说明:
1、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
2、非应届毕业生中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单位章与填写工作单位一致)。
3、非应届毕业生中无工作单位、考生档案在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由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查盖章;毕业2年内且档案在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审查盖章。
4、非应届毕业生中无工作单位,且档案由个人临时保管的,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到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并在审查意见处签字说明情况。
(二)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河北考生,还须同时提交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底册。
(三)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须为公安机关统一制式、带照片并注明有效期及用途。
附件:快递费缴费说明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6--2206365。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bF9SHj6dtOPTIgA0RD9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