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卫生健康委 娄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0〕22号)文件安排,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4月24日-26日举行,每半天为一轮,共分六轮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轮,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4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5日 | 第三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6日 | 第五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2个阶段。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6日—21日。在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学校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暂无”。考生要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简称《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同时,还需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填写《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简称《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
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选择到所在单位或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2021年1月7日—22日,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认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确认时间 | 确认地点 | 联系电话 |
1月18日-22日 |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 医学考试中心(一楼112) | 0738-8312433 |
1月18日-20日 | 冷水江卫生健康局 人事股(二楼203) | 0738-5259859 |
1月20日-21日 | 涟源市卫生健康局 人教股(四楼408) | 0738-4451569 |
1月18日 | 双峰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股(三楼313) | 0738-6820162 |
1月20日-22日 | 新化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股(三楼318) | 0738-3236609 |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四、报考缴费
根据原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卫生计生行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10号)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1元(共2个科目)收取。
2021年起,我省开始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7日—3月12日。请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考区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初审、考点复核、考区复审三级审查制度。考生只有通过初审、复核和复审三级审查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或抽查合格)。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须承诺真实有效。考试的所有文档、资料将长期保存,并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执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卫生健康委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后,打印《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在《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和参考,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
(四)资格复审。考区对考点的资格复核结果进行复审,并于2021年2月5日前完成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自2021年4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
七、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一)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三)根据《护士考试办法》规定,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寄送考区,由考区分发至考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确认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在《考试登记表》的“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盖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考试登记表》的“证书颁发部门意见栏”盖章。
2.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申请表》1份;
2.《考试登记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3.毕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核材料要求
1.经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各1份(往届生如无工作单位可不盖章);
2.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有效期内)。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申请人。
2.资格复核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核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考试登记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jw.hnloudi.gov.cn/ldjkh/06/202101/afeca4af79b64714bc2c50c1707eb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