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及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单位、院校及各位考生: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将于2020年1月18日-22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做到安全、公平、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关于3年制。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毕业学校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填写。
(二)关于学历认定。
1.本省中专学历。
(1)《经评估合格、允许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护理、助产/中医护理)---(省科教处、中医局提供)。
(2)《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5〕44号)。
2.跨省中专学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底册。
3.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毕业证丢失:出具《毕业证明书》,学校、单位证明无效。
(三)关于在校生。
1.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报名表上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提前更正,修改处加盖省门公章。
2.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教育厅出具证明。大专、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3.考点复审时如出现应届生申请表和招生底册信息不符,将退回报考材料,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接受其报考。
二、《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审查意见”一栏情况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
(二)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三)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查盖章;毕业后两年内且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审查盖章;
(四)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且档案由个人临时保管的,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卫健局报名,并在审查意见处签字:“档案在个人手中”,签名。
三、考生报名资料装订顺序
(一)往届毕业生
第一页,毕业证原件;第二页,报名申请表;第三页,毕业证复印件;第四页,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校生
1.第一页,报名申请表;第二页,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材料,报名名单和招生底册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考生顺序编号一致。
四、报名资料、护士资格证书接收及缴费方式
(一)考生报名资料、护士资格证继续实行邮政快递。往届考生报名资料邮寄实行线上支付的方式,请考生尽快填写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务必准确填写,保持畅通,确保及时收到报名资料及护士资格证书。详细操作见附件1。
(二)考试通过的考生护士资格证书实行“到付制”。
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文件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用为132元/人次。
(二)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详细操作见附件2。
(三)缴费时间: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1年2月1日—8日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作自愿放弃本年度考试。
六、审核确认相关要求
(一)照片按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有关要求上传。
(二)因为疫情原因,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保定考点今年不接收个人提交审核资料。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和毕业证信息一致。县(市、区)考生按照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将报名资料提交到所属辖区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初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省直和驻保各卫生健康单位的考生,将报名资料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单位、院校按照考点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所属辖区的考生报名资料、电子名单一份。
(四)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所属辖区卫生健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上交报名资料,避免错过报名时限。
联系人:潘超
联系电话:0312-5977583
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bdswjw.gov.cn/info/1019/35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