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株洲考点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株洲考点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说明,2021年株洲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时间请直接电话咨询单位所在的报名点。
2021年株洲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点联系电话如下:
报名点 | 现场确认地点 | 联系电话 |
株洲市中心医院 | 株洲市中心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 28561013 |
株洲市二医院 | 株洲市二医院影像楼5楼人事科 | 28307061 |
株洲市三医院 | 株洲市三医院人事教育科(行政楼201) | 22497158 |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人事劳资科(222室) | 28574040 |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教育科(行政楼二楼) | 28205694 |
株洲市人民医院 | 株洲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人事教育科(302) | 22681014 |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门诊楼六楼) | 22285588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综合培训楼八楼人力资源部 | 28290082 |
株洲恺德心血管病医院 | 株洲恺德心血管病医院办公楼人力资源部205室 | 28260712 |
天元区卫健局 | 株洲市天元区卫健局132室(株洲市株洲大道北一号天元区政府) | 28665022 |
荷塘区卫健局 | 荷塘区卫健局902室(株洲市新华东路金科大厦) | 22528695 |
芦淞区卫健局 | 芦淞区卫健局11-22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 28580903 |
石峰区卫健局 | 株洲市石峰区卫健局303室(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 22629770 |
云龙区卫健局 | 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420办公室 | 28689745 |
渌口区卫健局 |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人事教育股505室(渌口区南江南路52号) | 27618842 |
醴陵市卫健局 | 醴陵市卫健局党务人事股202办公室(醴陵市阳三石街道青山东街3号) | 23021539 |
攸县卫健局 | 攸县发展中心1228室 | 24313609 |
茶陵县卫健局 | 茶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 25211117 |
炎陵县卫健局 | 炎陵县卫健局人事股(204室) | 26239237 |
株洲市三三一爱尔眼科医院 |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1388号株洲三三一爱尔眼科6楼人事部 | 15200472920 |
天元区人民医院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医院行政楼院办公室 | 22395906 |
株洲新兴医院 | 株洲市荷塘区新兴医院17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 28270165 |
株洲四三零医院 | 株洲四三零医院医院办公室(208室) | 282806593 |
株洲康复医院 | 株洲康复医院医务科2楼 | 13974184326 |
株洲北雅医院 | 株洲北雅医院门诊楼三楼医院办公室 | 28390761 |
株洲清水塘老年病医院 | 株洲清水塘老年病医院住院部二楼 | 13786301045 |
株洲智成医院 | 株洲智成医院行政五楼综合办公室2 | 22168737 |
现场确认资料:
1.《报名申请表》1份;
2.《考试登记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3.毕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有效期内)。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