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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资注册能不能隐瞒心脏病既往病史

责编:陈湘君 2020-07-27

护资注册不能隐瞒心脏病既往病史,因为注册对象必须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要求,注册者不得隐瞒任何身体状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资首次注册资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资延续注册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护资重新注册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资注销注册材料:

护士个人提交注销申请的,提交有本人签字的申请书。

医疗机构提交注销申请的,提交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或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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